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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个关于毒品的知识点你一定要知道!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,本法所称的毒品,是指、、甲基()、、、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一条规定,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,非法种植罂粟、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强制铲除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:

  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  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,在生产、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,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对人体健康导致非常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很严重情节的,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。

  个人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,但属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公安机关可视情节处拘留、罚款,可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  但值得注意的是,若非法持有二百克以上、或甲基十克以上等,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。

  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将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  构成犯罪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

  要,但有年龄限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

  (一)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一千克以上、或者甲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;

  是相对、等传统毒品而言的,多指以芬太尼及合成素为代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。与常见毒品相比,伪装性强是的最大特点。以下是部分的“变装”:

  1.“上头电子烟”。将合成素溶于电子烟油后吸食的,所谓“上头”是吸食毒品后产生的短暂幻觉和兴奋感受。

  2.“跳跳糖”。一种含有多种违禁成分的,遇水即溶、即冲即饮,与各种饮品混合后口味都不发生明显的变化,甚至香味都相似,常见的“有毒糖果”载体还有巧克力、果冻、饼干、奶茶等。

  3.“饼干”。一些犯罪分子将毒品混在烘焙原料中,制成了饼干的模样,以躲避公安机关的盘查,方便运输、售卖,让人防不胜防。

  4.“邮票”。与传统邮票大小、颜色近似,主要成分为麦角酸二乙酰胺(LSD)只需很小的剂量就能使人产生强烈的致幻感。

  5. “阿拉伯茶”,又称为恰特草。主要精神活性成分是卡西酮、去甲伪麻黄碱和去甲麻黄碱,故又被称为“天然”,已于2014年被纳入《品种目录》。

  6.“浴盐”。一种新型的致幻剂,颜色斑斓,其实就是一种高效精神类药物——卡西酮的高纯度结晶。

  2.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毒品易吸难断,极易成瘾,一旦染上毒瘾,将会悔恨终生;

  3.要慎重交友,不结交有吸毒、贩毒行为的人,如果遇有亲友吸毒,要及时劝阻、举报;

  4.不去易涉毒场所,不轻易接受陌生人给的烟、酒、饮料等,长期离开视线的食物、饮品建议还是不要再食用;

  5.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,正确排解自己的消极、不积极的情绪,绝对不能以吸毒来消愁解闷、寻求刺激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 【刑事责任年龄】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  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  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导致非常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  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

  第三百四十七条 【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】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

  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

  (一)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一千克以上、或者甲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;

  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、或者甲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  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不满二百克、或者甲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  单位犯第二款、第三款、第四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。

  利用、教唆未成年人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,从重处罚。

  第三百四十八条 【非法持有毒品罪】非法持有一千克以上、或者甲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;非法持有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、或者甲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  第三百四十九条 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;窝藏、转移、隐瞒毒品、毒赃罪】包庇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,为犯罪分子窝藏、转移、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  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、包庇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  第三百五十条 【非法生产、买卖、运输制毒物品、走私制毒物品罪】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生产、买卖、运输醋酸酐、、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来制造毒品的原料、配剂,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,情节较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很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  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、买卖、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,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。

  单位犯前两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。

  第三百五十一条 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】非法种植罂粟、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强制铲除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:

  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  第三百五十二条 【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罪】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,数量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  第三百五十三条 【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毒罪;强迫他人吸毒罪】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  第三百五十四条 【容留他人吸毒罪】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  第三百五十五条 【非法提供品、罪】依法从事生产、运输、管理、使用国家管制的品、的人员,违反国家规定,向吸食、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向走私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,向吸食、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、的,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  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  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 【妨害管理罪】引诱、教唆、欺骗运动员使用参加国内、国际重大体育竞赛,或者明知运动员参加上述竞赛而向其提供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
  组织、强迫运动员使用参加国内、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  第三百五十六条 【毒品犯罪的再犯】因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、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,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,从重处罚。

  第三百五十七条 【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】本法所称的毒品,是指、、甲基()、、、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。

  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、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,不以纯度折算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  (二)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;

  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  (一)非法持有不满二百克、或者甲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;

  第七十三条 教唆、引诱、欺骗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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